【獎學金申請】:「113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」
主旨:函轉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「113年元大優秀人才獎學金」設置辦法及作業細則乙份,鼓勵所屬學生踴躍提出申請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113年8月12日元基字第1130000019號函辦理。
二、摘錄申請資格:
1.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家境困難之國內高中職、大學院校及碩士班在學學生。
2.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/德行需八十分以上,並未受記過處分。
3. 需提供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等。
4. 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。
5.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,請檢附校方推薦函。
6. 雖未符第二項規定,惟有其他特殊事蹟,足資特別獎勵者。
三、摘錄繳交資料(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):
1. 資料繳交檢核表。
2. 獎學金申請表。
3. 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。(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)
4. 自傳。(至少500字以上)
5. 校方推薦信。(請系所承辦人簽名)
6. 學生證正反影本。(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、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)
7. 身分證正反影本。
8. 家境困難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、校方證明書…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。
9.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。(二、特定目的外同意事項-立同意書人 & 立聲明書人-這2處記得要簽名或蓋章。)
10. 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。
四、摘錄錄取名額: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。總名額上限60-90名,各組獎學金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
【名額與金額】
- 大學組:第一次獲獎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、第二次獲獎每名獎學金壹拾萬元、第三次獲獎每名獎學金伍萬元,每名申請以三次為限。
- 碩士組: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,每名申請以一次為限。
- 本獎學金總名額以60 -90名為原則。各組獎學金名額、金額由元大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
**本院大學組及碩士組優先推薦各一名額,若各系所推薦一人以上,請各系所排序後送院。
五、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請先上網填寫資料( https://forms.gle/q7KniZTSkZ3or8797 ),並檢附上列第三點紙本資料,繳交 至各系所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