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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申請】:106年「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」

主旨:檢送106年「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」設置辦法及施行細則等申請相關資料,敬請同學詳閱附件並踴躍提出申請。

說明:

一、依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106年8月17日元基字第106000015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 

二、摘錄申請資格:

 

1.家境清寒之高中職、大專校院及碩士班在學學生。

2.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/德行需八十分以上,並未受記過處分。

3.需提供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等。

4.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。

5.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,請檢附校方推薦函

 

 

    三、摘錄繳交資料(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):

 

 

1.獎學金申請表。

2.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。(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)

3.自傳。(至少500字以上)

4.校方(師長)推薦信。

5.學生證正反影本。(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、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)

6.身分證正反影本。

7.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、校方證明書…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。

8.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。

9.資料繳交檢核表。

 

四、錄取名額: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。總名額上限60名,各組獎學金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

 

五、收件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06年09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繳交至系辦曾雅凰助理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