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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申請者請於9/10前將附件資料繳至系辦雅凰處

107年「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」

主旨:檢送107年「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」設置辦法及施行細則等申請相關資料,敬請各系所同仁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學生詳閱附件並踴躍提出申請。

說明:

一、依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107年8月24日元基字第1070000018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 

二、摘錄申請資格:

  1. 家境清寒之高中職、大專校院及碩士班在學學生。
  2. 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/德行需八十分以上,並未受記過處分。
  3. 需提供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等。
  4. 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。
  5. 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,請檢附校方推薦函。

 

三、摘錄繳交資料(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):

 

1. 資料繳交檢核表。

2. 獎學金申請表。

3. 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。(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)

4. 自傳。(至少500字以上)

5. 校方推薦信。

6. 學生證正反影本。(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、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)

7. 身分證正反影本。

8. 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、校方證明書…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。

9. 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。

 

 

四、摘錄錄取名額: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。總名額上限60名,各組獎學金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