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財管系碩士在職專班
書審及面試評分原則
第一階段初審50%:初審(書審)評分比例原則
項目 |
配分比例 |
工作經歷 |
30% |
個人傑出事項 |
40% |
自傳及其他 |
30% |
第二階段複試50%:複試面試評分比例原則
項目 |
配分比例 |
財金專業 |
25% |
表達能力 |
25% |
邏輯思考 |
25% |
應變能力 |
25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