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國立中山大學
金融創新產業碩士專班書審及面試評分原則
審查20% - 審查評分比例原則
項目 |
配分比例 |
大學歷年成績單+學業成績總名次 |
20%+10% |
資料審查表 |
50% |
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|
20% |
面試50% - 面試評分比例原則
項目 |
配分比例 |
財金專業 |
20% |
表達能力 |
20% |
邏輯思考 |
20% |
應變能力 |
20% |
外語能力 |
20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