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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申請者請於9/5前將附件資料掃描寄至: tyh@cm.nsysu.edu.tw

或紙本繳至系辦雅凰處。

 

主旨:108 年「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」設置辦法等申請相關資料,敬請本系學生詳閱附件並踴躍提出申請。

說明:

一、申請資格:

1.家境清寒之高中職、大專校院及碩士班在學學生。

2.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/德行需八十分以上,並未受記過處分。

3.需提供清寒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等。

4.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。

5.經校方確實有獎助必要者,請檢附校方推薦函。

6.雖未符第二項規定,惟有其他特殊事蹟,足資特別獎勵者。

二、繳交資料(請依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排列):

1.資料繳交檢核表。

2.獎學金申請表。

3.上一學年成績單影本。(若學校成績以等第表示請檢附對照表)

4.自傳。(至少500字以上)

5.推薦信。

6.學生證正反影本。(需蓋有該學年第一學期註冊章、若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另提供在學證明)

7.身分證正反影本。

8.家境困難證明,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免交所得稅、急難證明、校方證明書…等或本基金會認可之文件。

9.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聲明書。

10受獎同學申請切結書。

三、錄取名額:每名獎學金貳拾萬元。總名額上限60名,各組獎學金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

*本院大學組及碩士組優先推薦各一名額,若系所推薦一人以上,將排序後後送院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