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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財管系「學士班特殊選才-海納百川計畫」入學招生

第二階段審查及面試評分原則

審查評分原則

項 目

配分比例

個人簡歷

20

競賽成果(或特殊表現)證明

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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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試評分原則

項 目

配分比例

表達能力

30

邏輯思考

40

應變能力

30